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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大城镇与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方案【增减挂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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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达州市大城镇与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方案/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增减挂钩立项/城乡用地增减挂钩/集中居住区规划方案
【使用范围】政府立项、银行贷款、企业内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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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格式】WORD版、CAD版、GIS版、PPT版、 PDF版
【交付方式】电子版、纸质版
隆昌县国土资源局为了切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隆昌县城乡一体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08]6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
项目区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本次拟申请挂钩周转指标34.0039公顷(529.3990亩)。拆旧区位于隆昌县5个村辖40个村民小组。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209.6587公顷(16336.80亩),拆旧区拆旧地块399个。
第一章
项目简介
1.1 拆旧区基本情况
1.2 农民集中居住区基本情况
第二章
农民集中居住区初步规划方案
2.1 规划方案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
(2)遵循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
(3)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
(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5)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6)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8)合理规划,反复论证,充分考虑环境、地质结构等因素,保证重建工程的安全性。
2.2 工程概况
2.3 规划方案
2.4 建设方案
(2)施工单位确定。按照国家和省市财政、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可以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为了保证招标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建议招标各环节分工如下:
2.5 拆迁农户安置方案
第三章
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补、赔偿方案
3.1 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情况
3.2 补偿方案
(二)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土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配情况公开。参加社会保障的,安置补助费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多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第四章
权属调整方案
4.1 土地权属现状
4.2 权属调整方案
(1)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参与土地开发各方之间的飞地、插花地及交界处的不规则区域,应在各方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路渠等现状地物适当调整,尽量减少飞地、插花地和宗地数;同一承包人有若干地块时,面积小者应尽量向面积大者集中,以利于农业机械化操作和田间灌排。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鹅镇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涉及拆迁农民去向意愿表
二、图件资料部分内容如下
三、附件内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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