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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1章 总论
项目概况描述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l.1项目概况
1.1.2 实施单位:征占用林地单位名称。
1.1.3业主性质:(国有、集体、私有、合作、独资、外资、股份等)。
1.1.4隶属关系:用地单位隶属上级部门。
1.1.5法人代表:用地单位法人代表姓名。
1.1.6项目负责人:该项目实施负责人姓名。
1.1.7项目批准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建设项目专项批准权的相关职能部门。
1.1.8 项目建设的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的要达到的终目标。
1.1.9 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1.1.10项目效益:阐述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第2章 项目区域背景情况
项目区域背景情况调查,以涉及到的县级行政单位为调查范围,跨盟市和旗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应分别盟市和旗县表述项目区域的下列内容(指2.2-2.4的内容),征占用林地涉及林业区划单位的,应以林业局和国有林场为单位表述项目区域的下列内容。
2.1项目的由来:项目提出过程、前期准备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计划、申报、批准的时间、部门和项目开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项目区域的自然地理概况:包括气候、地貌、土壤、植被、水文、自然灾害等情况。其中水利枢纽建设项目要对拟建水库的河流水文状况进行必要的描述。
2.3社会经济概况:包括行政区划、总面积、总人口、民族构成、GDP指标、主要支柱产业等等。
2.4林地资源概况:根据新统计数据,阐述项目区域现有林地资源的面积、蓄积量,分别林地类型、按林分起源、按林种描述,项目区域的森林覆盖率指标。
2.5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概况:简述项目区域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类。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要采用中文——拉丁文对照,要特别注明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物种情况。
2.6 风景名胜资源概况:项目区域内的风景名胜资源情况等。
第3章 项目拟征占用林地概况及编制依据
3.1拟征占用林地规模及空间位置:描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总面积(包括林地、耕地、草地、其它土地等类型);拟征占用林地规模包括面积蓄积、征占用林地类型(明确地类、林种)。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具体位置。以旗县为单位,要详细描述到乡镇(林场)、行政村(林班)、地块(小班)。
3.2 拟征占用林地周边林地情况描述
3.3 拟征占用林地面积蓄积:概括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总面积和总蓄积。简述面积、蓄积量测定方法及测定结果。
3.4拟征占用林地类型:简述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类型(一级地类),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要依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林种;其它林地不确定林种;散生木和四旁树要按照每公顷1250株折算面积,并依据所在的生态区位确定林种。
3.5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占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19]237号);
(4)《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19]73号);
(5)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或建设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6)现地调查资料;
(7)其它相关资料。
第4章 拟征占用林地的影响及综合评价
4.1对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的影响及评价:阐述拟占用林地占项目区域林地面积的比重;具体详细分析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森林、林木和林地资源的影响,以及对项目区域林业发展的影响,并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提出对项目区附近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评价大限度地减少征占用林地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具体措施。
4.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评价:具体分析征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的影响,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建议,对珍稀物种采取的保护措施。
4.3对生态效能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及评价:具体分析征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森林生态防护效能和环境质量 (包括生态脆弱性和安全性)的影响,要采用科学方法分析拟征占用林地项目区域对生态效能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提出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态效能采取的保护措施。
4.4对景观风貌的影响及评价:具体分析征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景观风貌的影响。应分析项目施工期的可能影响,还应分析项目实施后的潜在影响。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4.5征占用林地必要性和迫切性评价:综合评价建设项目与区域规划的协调情况,并从建设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效能出发,通过该项目的市场需求、社会需求、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内容的可能作用和潜在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详细阐述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4.6征占用林地的建设条件评价:评价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拟采用的环境保护和对周边林地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拟采用的保护和使用林地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对此,要综合分析项目征占用林地的选址情况,全面对比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林地的背景情况和现状,科学公正地分析该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选址是否科学和确实必要,对林地的占用征用是否小,评价是否立足于全局且有利于有效控制林地逆转。
4.7项目效益评价: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包括防护效益、水土保持效益、景观效益等)如何,从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方面出发,分析评价征占用林地是否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5章 保障措施
指使用和保护林地的相关支撑和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施工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等,确保项目使用林地相关补偿费用的落实、森林植被的异地恢复、项目区内拟采用的就地植被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措施的落实等。
第6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
根据前述项目背景情况和拟征占用林地的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综合评价等分析,明确提出可行性结论(即征占用林地是否确实必要、可行)。
第7章 相关说明
说明项目关联单位(用地单位、初接受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单位)对项目征占用林地承担的责任,其中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单位必须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用地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区域的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建设期的项目区附近的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负责,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的征占用林地的位置、边界进行施工。